澄清函
各潜在供应商:
现针对《中铝铝箔(云南)有限公司桥式起重机及叉车安全防护系统改造安装项目》,现进行如下澄清:
本项目原第三章评审办法(综合评估法)评分前附表2.3 商务评分业绩评分原则根据应答人提供2024年1月至今与本项目类似的有效合格业绩数量进行打分,最低要求1个有效合格业绩不得分,每多提供1个有效合格业绩加0.5分,加满4分为止。变更为:根据应答人提供2023年1月至今与本项目类似的有效合格业绩数量进行打分,最低要求1个有效合格业绩不得分,每多提供1个有效合格业绩加0.5分,加满4分为止。
本澄清函是竞价文件的组成部分,与原竞价文件具有同等效力,若有不一致之处,以本澄清函为准。
如有任何疑问,请在收到本澄清函后的 2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我方提出,我方将及时予以答复。
特此澄清。
中铝铝箔有限公司招标办
2025年10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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