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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月15日中铝铝箔(陇西)有限公司条件品销售公告

来源: 中铝铝箔有限公司时间: 2026-01-15

2026115中铝铝箔(陇西)有限公司条件品销售公告

名称2026年1月15日中铝铝箔(陇西)有限公司条件品销售公告

发布日期:2026115

一、条件品概况

1.条件品地点:甘肃省定西市陇西县巩昌镇西郊坪中铝铝箔(陇西)有限公司

2.条件品数量8011合金2.6134千克、8079合金0.2286千克、1235合金36910.8399千克。

二、程序

2.1询价文件获取方式:中铝铝箔有限公司官网https://zllb.chinalco.com.cn/或从联系人处获取。

2.2报价提交及截止时间

提交截止时间:2026119 1000

提交方式:将响应文件等材料发送邮箱bl_zhang3939@163.com邮寄至甘肃省定西市陇西县巩昌镇西郊坪中铝铝箔(陇西)有限公司,或到甘肃省定西市陇西县巩昌镇西郊坪中铝铝箔(陇西)有限公司现场递交。

2.3询价会议时间及地点

询价会议时间:2026119 11:00时间

询价会议地点:甘肃省定西市陇西县巩昌镇西郊坪中铝铝箔(陇西)有限公司

三、评审标准

报价法:在报价文件满足询价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前提下,按照购买单位经评审的价格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购买单位。

四、合同条款

详见附件2销售合同》

(此合同仅供参考,但最终签订合同不得变更销售内容、合同价款、货时间及地点、款方式等实质性条款)

五、响应文件要求

响应文件应包括以下内容:

报价一览表(附件1

营业执照

法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

询价报价

6.1 报价应为人民币含税价,无人民币报价或报价无法折算成人民币的报价属无效。

6.3报价均为含税到货价

6.4购买方不得虚假报价,也不应偏离市场报价,否则一经查实,其将可能被拒绝或被宣布为无效。

方式和其他财务要求

方式以承兑或电汇预付货款。

、联系方式

8.1发起方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碧龙

联系电话:18152223939

8.2参与者联系人及联系方式请在报价时提供联系人姓名、电话和邮箱

附件1:报价一览表

序号

规格

批箱号

等级

净重/kg

毛重/kg

内径

合金

状态

质量信息

勾选条件品

铝基价/元

加工费(元/吨)

1

0.01*350

D2512A161400T/116578

条件品

120.5

135.5

76

1235

0

针孔超


发货日前15个交易日(不含发货当日)上海有色网https://www.smm.cn(SMM A00)每日结算价的平均价


2

0.01*350

D2512A16016T/116579

条件品

1169.6

1226.6

76

1235

0

暗面亮点,针孔超



3

0.01*360

D2512A22421T/122

条件品

244.6

290.6

76

1235

0

密集针孔



4

0.007*750

J2512B38115T/2787

条件品

297.0

333.0

76

1235

0

米不够



5

0.006*506

D2512A435180T/150

条件品

90.1

133.1

76

1235

0

箭头串层



6

0.007*580

J2510B124150T/151

条件品

141.4

166.4

76

1235

0

串层



7

0.012*820

WJ2503A0918304T/2181

条件品

235.8

293.8

76

1235

0

米不够



8

0.007*750

J2510B37406T/2979

条件品

268.0

304.0

76

1235

0

米不够版型差



9

0.007*900/940/930/920

M2512A20923T/562

条件品

1005.1

1091.1

76

1235

0

端不齐起皱



10

0.006*1220

Y2512A35123T/4029

条件品

217.1

260.1

76

1235

0

表面不平端面串层



11

0.0065*980

Y2509A212404T/207

条件品

355.8

409.8

76

1235

0

来料间皱,毛边



12

0.0065*1055

Y2509A202410T/87922

条件品

459.8

518.8

76

1235

0

起皱



13

0.0065*770/750

Y2512A36426T/2781

条件品

705.0

788.0

76

1235

0

米不够压陷



14

0.0065*770

Y2512A36425T/2780

条件品

192.2

260.2

76

1235

0

米不够



15

0.015*500

D2511B11007T/107243

条件品

193.1

238.1

76

1235

0

端面花纹



16

0.006*886

Y2512A37304T/937

条件品

567.8

634.8

76

1235

0

闪皱



17

0.006*886

Y2512A37305T/938

条件品

549.0

615.0

76

1235

0

闪皱



18

0.006*886

Y2512A37306T/939

条件品

577.4

645.4

76

1235

0

闪皱



19

0.007*980

Y2512A27344T/2152

条件品

434.8

489.8

76

1235

0

端面花纹,端碰



20

0.04*575

J2512A41329T/1864

条件品

206.8

258.8

76

1235

0

超厚米不够



21

0.04*575

J2512A41330T/1865

条件品

207.2

259.2

76

1235

0

超厚米不够



22

0.04*575

J2512A41331T/1866

条件品

207.2

259.2

76

1235

0

超厚米不够



23

0.009*928

H2512A41413T/2386

条件品

163.6

211.6

76

1235

0

米不够



24

0.009*928

H2512A41414T/2387

条件品

110.8

167.8

76

1235

0

米不够



25

0.0065/6*600/1220/1240/1127/590/1090

Y2510B14608T/2129

条件品

1187.9

1282.9

76

1235

0

串层起皱



26

0.006*1020

J2512B29014T/2589

条件品

224.6

281.6

76

1235

0

米不够,串层



27

0.006*1220

Y2512A27651T/3044

条件品

219.3

262.3

76

1235

0

米不够



28

0.006/65*821/770

Y2512A37420T/4318

条件品

848.4

929.4

76

1235

0

端色差串层



29

0.006/65*821/780/760

Y2512A37419T/4317

条件品

852.2

935.2

76

1235

0

端不齐箭头毛刺



30

0.0065/6*740/800/710

Y2512A26130T/3900

条件品

666.4

746.4

76

1235

0

端面毛刺,串层



31

0.0065*740/800

Y2512A35213T/4013

条件品

760.1

840.1

76

1235

0

串层



32

0.0065*740/780/800

Y2512A35119T/4025

条件品

796.2

876.2

76

1235

0

毛刺串层



33

0.0065*760/780

Y2512A35134T/3767

条件品

779.2

859.2

76

1235

0

串层压陷起皱



34

0.0065*800/740/730

Y2512A35149T/3894

条件品

804.7

884.7

76

1235

0

毛刺端不齐



35

0.006*846

Y2512A36137T/3908

条件品

828.9

911.9

76

1235

0

串层端不齐



36

0.006*1220/1195/

Y2512A26147T/3917

条件品

1159.4

1261.4

76

1235

0

米不够串层压陷



37

0.006*1270

Y2512A26144T/3915

条件品

502.8

572.8

76

1235

0

串层



38

0.0065*600/740/800

Y2512A27654T/3047

条件品

728.2

808.2

76

1235

0

端色差毛刺端不齐



39

0.0065/6*800/760/790/600

Y2512A26135T/3906

条件品

714.8

794.8

76

1235

0

毛刺串层米不够



40

0.006/65*846/780/760

Y2512A27634T/3023

条件品

823.4

905.4

76

1235

0

串层箭头



41

0.006*846

Y2512A35146T/3891

条件品

829.3

914.3

76

1235

0

串层米不够端不齐



42

0.006*895/846

Y2512A35112T/1034

条件品

870.7

955.7

76

1235

0

端不齐端色差



43

0.006*1270

Y2512A26145T/3920

条件品

232.7

294.7

76

1235

0

米不够



44

0.007*950

D2511A131411T/104267

条件品

447.4

501.4

76

1235

0

起皱



45

0.006*890

Y2512A37312T/948

条件品

368.0

408.0

76

1235

0

闪皱



46

0.006*890

Y2512A37313T/949

条件品

393.2

433.2

76

1235

0

闪皱



47

0.006/55/65*410/460/200/300/520

Y2512A27330T/2135

条件品

917.8

1013.8

76

1235

0

串层端色差



48

0.0065/6*750/740/760

Y2512A36430T/2745

条件品

630.6

711.6

76

1235

0

串层毛刺



49

0.0065/6*500/540/520/556

Y2512A36434T/2751

条件品

412.5

488.5

76

1235

0

米不够



50

0.006/55*1060/1020/846/980

Y2512A36445T/636

条件品

956.2

1049.2

76

1235

0

端不齐串层毛刺



51

0.0065/6*500/470/540/520

Y2512A36440T/2732

条件品

822.5

917.5

76

1235

0

毛刺起皱擦伤



52

0.006*810

Y2601A05905T/3499

条件品

324.4

374.4

76

1235

0

起皱



53

0.006/65*710/760/780/740/800

Y2512A26140T/3911

条件品

608.3

701.3

76

1235

0

米不够起皱



54

0.00/65*710/740/

Y2512A35137T/3770

条件品

719.8

799.8

76

1235

0

端色差起皱串层



55

0.0065*740/800

Y2512A35210T/4010

条件品

701.8

781.8

76

1235

0

起皱米不够



56

0.0065*740/800

Y2512A35212T/4012

条件品

801.2

881.2

76

1235

0

端色差串层



57

0.0065/6*870/846/800/870

S2512A42125T/4018

条件品

758.3

844.3

76

1235

0

米不够起皱毛刺



58

0.006*1052/1195

Y2512A26143T/3914

条件品

286.5

354.5

76

1235

0

米不够



59

0.006*1150/1020

S2511B03204T/1423

条件品

405.9

470.9

76

1235

0

起皱版型差



60

0.006/65*980/890/860

Y2512A27333T/2140

条件品

862.7

953.7

76

1235

0

端花纹版型差



61

0.006*918

Y2510A03816T/3666

条件品

338.2

378.2

76

1235

0

褶皱断带



62

0.006*918

Y2510A03817T/3667

条件品

336.4

376.4

76

1235

0

褶皱断带



63

0.007*1010

Y2512A13619T/116162

条件品

220.9

258.9

76

1235

0

硌伤



64

0.007*870

Y2512A07562T/116160

条件品

187.9

227.9

76

1235

0

端色差



65

0.006*580/535/470

Y2512A25434T/4632

条件品

207.4

252.4

76

1235

0

米不够端不齐



66

0.006/7*1240/1095/1100/930

J2512B10715T/4428

条件品

1105.5

1201.5

76

1235

0

端不齐起皱串层



67

0.0065/6*680/740/820

Y2515A25428T/4626

条件品

733.9

813.9

76

1235

0

端色差米不够



68

0.0065*740/800

Y2512A37421T/4420

条件品

800.7

880.7

76

1235

0

串层色差



69

0.007*200/260/310

MX2506B236748T/76638

条件品

0.39870

0.47270

76

1235

0

起皱



70

0.007*200/270/410/300/260

YL2506A209827T/13496

条件品

0.54950

0.62350

76

1235

0

针孔超



71

0.007*200/380/320/420

2501A0145965T/10230

条件品

0.87520

0.95820

76

1235

0

板型差



72

0.007*210/300

MX2505A20091T/80637

条件品

0.39440

0.43840

76

1235

0

板型差



73

0.007*220

2412A443147T/91341

条件品

0.50540

0.56540

76

1235

0

板型差



74

0.007*240/270

Y2510A08435T/99134

条件品

0.17720

0.21220

76

1235

0

板型差



75

0.007*260/380/390

YL2507A260042T/80022

条件品

0.52720

0.58520

76

1235

0

针孔超



76

0.007*280

2406A231501T/40988

条件品

0.96840

1.05340

76

1235

0

板型差



77

0.007*280/200

Y2511A24444T/110530

条件品

0.21360

0.25060

76

1235

0

板型差



78

0.007*300/260

MX2505A20085T/80631

条件品

0.26630

0.30430

76

1235

0

板型差



79

0.007*300/260/210

Y2508A30037T/80569

条件品

0.55600

0.62400

76

1235

0

板型差



80

0.007*430/210/240/220/230/480/320

2503A0981881T/26167

条件品

0.98540

1.06440

76

1235

0

板型差,针孔超



81

0.009*300

Y2511A10438T/114597

条件品

0.45950

0.54550

76

1235

0

表检油斑



82

0.009*450

M2512A16919T/113565

条件品

0.44110

0.48910

76

1235

0

表检油斑



83

0.009*450

M2512A16920T/113566

条件品

0.46350

0.51150

76

1235

0

表检油斑



84

0.009*520

M2512A16922T/113580

条件品

0.30680

0.34080

76

1235

0

表检油斑



85

0.009*520

M2512A16921T/113579

条件品

0.31140

0.34540

76

1235

0

表检油斑



86

0.009*520/570

Y2511A005300T/107125

条件品

0.44800

0.53100

76

1235

0

板型差



87

0.009*520/570

Y2512A07519T/116031

条件品

0.72780

0.81480

76

1235

0

板型差



88

0.009*570

M2512A16923T/113600

条件品

0.33860

0.37360

76

1235

0

板型差



89

0.01*220/300

Y2507A270420T/82255

条件品

0.23130

0.28330

76

1235

0

针孔超



90

0.01*290

2508A14508T/82256

条件品

0.79600

0.86900

76

1235

0

针孔超



91

0.01*300/220

YL2507A270421T/82323

条件品

1.52920

1.62720

76

1235

0

针孔超



92

0.011*200

YL2507A287515T/87055

条件品

0.38350

0.44550

76

1235

0

板型差



93

0.03*350

Y2512A143300T/99287

条件品

0.34880

0.41380

76

1235

0

端面不齐



94

0.03*350

Y2512A14320T/115698

条件品

0.52250

0.60050

76

1235

0

端面不齐



95

0.0065*340

YL2504A123441/12378

条件品

0.14280

0.18280

76

8079

0

辊眼超



96

0.007*360

YL2504A1259100/18302

条件品

0.08580

0.10680

76

8079

0

端面串层



97

0.015*380

JG2502A0799166/55514

条件品

0.19780

0.24680

76

8011

0

表检黑条



98

0.015*550

S2508A36316/115699

条件品

0.40260

0.47860

76

8011

0

荷叶边



99

0.015*550

S2508A36317/115700

条件品

0.40260

0.47860

76

8011

0

荷叶边



100

0.015*550

S2508A36318/115701

条件品

0.40260

0.47860

76

8011

0

荷叶边



101

0.015*550

S2508A36319/115702

条件品

0.40260

0.47860

76

8011

0

荷叶边



102

0.015*550

S2508A36320/115703

条件品

0.40260

0.47860

76

8011

0

荷叶边



103

0.015*550

S2508A36321/115704

条件品

0.40260

0.47860

76

8011

0

荷叶边



104

0.075*926

YL2504B1636101/49004

条件品

0.21460

0.25260

76

1235

0

板型差



                                                                             购买单位(盖章):

附件2:

销售合同

合同编号

本协议由双方于【    】在【     】签署。

方(买方):      

所:      

法定代表人:     

方(卖方):   

所:      

法定代表人: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甲方向乙方购买产品事宜,签订本合同并共同遵守。

第一条 标的物

1.1标的物的名称、数量、规格型号及价格如下。

序号

标的物

名称

规格型号(mm)

合金状态

数量(吨)

一口价单价(元/吨)

总价

(元)

执行标准/技术要求

1

铝箔





一口价单价*数量

下见备注

合计








备注:单价含税含运费。除打不开卷、氧化外不处理其他质量问题

1.1.1增值税税率按【13%】计算。

    1.1.2标的物特殊备注【无】。

    1.2标的物价格:

    1.2.1标的物价格确定方式:

乙方向甲方出售的标的物价格按照以下方式确定:一口价

此单价已包含履行本合同所发生的等一切费用

1.2.2铝锭基价按【1.2.2.6】执行:

1.2.2.1 一口价(含点

1.2.2.2 订单月当月M当月均价(M-1)月26日至(M)月25日每日均价的算术平均价。

1.2.2.3 约定交货月M上月月均价(M-2)月26日至(M-1)月25日每日均价的算术平均价。

1.2.2.4 约定交货月M上月M-1上海有色网每日结算价的算术平均价

1.2.2.5约定交货月M当月月均价(M-1)月26日至(M)月25日每日均价的算术平均价。

1.2.2.6发货日前15个交易日(不含发货当日)上海有色网(SMM A00)每日结算价的平均价。

1.2.2.7发货日前30个交易日(不含发货当日)上海有色网(SMM A00)每日结算价的平均价。

1.2.3加工费

1.2.3.1含税加工费=无税加工费*(1+增值税税率)。

1.2.3.2如增值税税率发生变化,可按新税率计算含税加工费,铝锭基价和不含税加工费不变。

1.2.3.3加工费中含包装费用。

第二条 标的物的数量及计量

2.1标的物数量:双方确认按照【2.1.2】方式执行。

2.1.1年度销售合同:甲方自签订之日起至【/】年【/】月【/】日止,向乙方购买符合本合同第一条约定的标的物,数量据订单量核算,总价值据实际发货核算。甲方需在月度保证均衡下发订单。

2.1.2单次销售合同:甲方一次性向乙方购买符合本合同第一条约定的标的物共计【    】吨,总价值约【     】元该价值为暂估价值,实际以甲乙双方确认的供应数量进行结算

2.2溢短装数量:【±10%】,交货数量在溢短装范围内视为交货符合合同约定。

2.3产品计量:以乙方计量数为准,甲方有权复磅,合理磅差在千分之三范围之内有效,如果磅差不超过合理磅差,交货数量以乙方过磅重量为准;如果超过合理磅差,甲方应当立即通知乙方由双方共同商定。对检斤计量有异议的,甲方同意【由乙方选择相关政府主管部门或有资质的第三方】对乙方计量装置进行校验,双方同意根据校验结果对当批产品进行调整确认。校验费用由提出异议的一方预付,最终由双方根据各自责任大小按比例分担。

第三条 标的物交付时间、地点及方式

3.1标的物交付时间:交付时间按【3.1.2】执行。

3.1.1标的物交付时间按订单交货期执行。

3.1.2乙方应当于【2026】年【1】月【30】日前按本合同约定向甲方交付标的物。如甲方延期付款,则乙方交货日期相应后延。

3.1.3如乙方不能够按要求交付须及时通知甲方。

3.2标的物交付地点及方式:双方约定按以下第【3.2.1】种方式执行。

3.2.1乙方将标的物安全运抵【甲方指定的交货地点】交付甲方或甲方指定的收货人。

乙方按照约定将货物运送至甲方指定地点并交付给甲方或甲方指定代理人(承运人)并由甲方或甲方指定代理人(承运人)在货物交付凭证上签字或盖章收货后,视为货物交付完成,货物毁损、灭失等风险及货物所有权从货物交付完成时即从乙方转移至甲方。

3.2.2甲方或甲方指定的收货人到【乙方仓库】提货。

甲方或甲方指定代理人(承运人)在货物交接单(发/提货单)、仓单或押运单等货物交付凭证上签字或盖章收货后,视为货物交付完成,货物毁损、灭失等风险及货物所有权从货物交付完成时即从乙方转移至甲方。

3.2.3其他交货方式:【/】。

3.3标的物在交付甲方前的运输、装卸费等费用及标的物损毁、灭失风险由乙方承担;标的物交付甲方后的运输、装卸费等费用及标的物损毁、灭失风险由甲方承担。因甲方的原因致使标的物未按照约定的期限交付的,甲方应当自违反约定时起承担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

第四条 合同价款的支付方式

4.1付款方式:承兑/现汇支付

4.2付款期限:款到发货

4.3甲方银行账户:

户名:

开户行:

账户:

税号:

4.4乙方电子承兑/现汇银行账户:

户名:

开户行:

账户:

税号:

第五条 标的物包装及质量标准

5.1 标的物的包装方式和要求:本合同项下标的物包装按国家标准,适合内陆运输的方式牢固包扎或捆扎。包装方式按下列第【5.1.1】项执行。

5.1.1常规包装。

5.1.2特殊包装要求:【/】,包装费用为【/】。

5.2 产品质量验收标准:【第一条约定内容或双方签订的技术协议(如有)】。

第六条 标的物验收及异议处理方式

除打不开卷、氧化外不处理其他质量问题。

第七条 廉政合同

双方应当签订《廉政合同》作为本合同附件和不可分割的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若其中一方违背《廉政合同》约定条款内容,另一方有权终止本合同。

第八条 保密条款

8.1任何一方因本合同的洽谈、缔约以及履行过程中而获得或知悉的对方任何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资料和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商业秘密、计划、运营活动、财务信息、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及其他商业秘密)均视为保密内容,信息接收方应当承担保密义务。信息接收方未经信息披露方书面同意,不可将保密内容以任何方式透露给第三方或用于本合同以外其他事项,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双方另有约定除外。

8.2本条款不因合同的不生效、合同的无效或者部分无效、合同的终止或者部分终止而失去约束力。

8.3任何一方违反本项约定,对另一方造成损失或不利影响的,违反本保密约定的一方应当向守约方承担本合同总金额【70】%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守约方损失的,守约方有权就不足部分要求违约方继续承担赔偿责任。

第九条 不可抗力及免责条款

9.1 不可抗力指签署本协议时各方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且导致本协议全部或者部分不能履行或者不能按时履行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政府行为、自然灾害、火灾、爆炸、台风、洪水、地震、海啸、雷电或战争。任何信用、资本或资金短缺不应当视为本协议项下的不可抗力事件范围。

9.2 因遭受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协议的一方应当立即用最快捷方式通知其他方该事件的性质、发生日期、预计持续时间等有关全部细节,以及该事件阻碍通知方履行其于本协议项下义务的程度。若遭受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怠于履行通知义务的,由此而导致的损失由该方承担。

9.3 遭受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应当自不可抗力事件发生之日起十日内向其他方提供不可抗力事件发生的证明,如其不能提供该等证明,其他方可根据本协议的规定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9.4 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导致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协议的,经各方协商,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协议,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9.5 如不可抗力事件延续至30日以上时,各方应当通过友好协商尽快解决是否继续履行协议的问题。

9.6免责条款:一方因发生事故,如不可抗力、重大生产事故、政府政策因素、区域停水、电、气,导致本合同项下产品(或加工)停产或减产的,应于发生事故起24小时内将事故情况通知对方,通知中应该载明可能影响产品交提货的情况、是否中止(减少)合同履行、中止(减少)交提货产品数量及中止(减少)期限。发生事故的一方应于事故原因查明后将相应事故证明文件在五日内提供给对方。双方对重大生产事故认定有异议的,可以委托独立第三方提供咨询意见,费用由发生事故的一方承担。在该事故发生之日起至生产恢复正常之日期间,对于受事故影响而减少或中止履行的合同量,发生事故的一方不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第十条 安全、环保、职业健康

10.1甲乙双方在货物生产、运输、装卸、交付过程中,应当严格遵守国家、地方有关安全、环保、职业健康的法律、法规和规章;一方到对方指定地点交货、提货时,一方及其委托的运输方、运输方驾驶员还应当遵守对方的安全、环保、职业健康管理制度和要求,接受对方在安全、环保、职业健康方面的监督和管理。

10.2若因一方违反了上述规定,给对方或/及第三方造成人身伤害、财产损失的,一方应当就对方或/及第三方的全部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一条违约责任

11.1 甲方无正当理由未按合同约定支付价款的(支付时点认定以乙方实际收取款项时间为准),每逾期一日,按迟延支付金额的3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延期付款超过【30】日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甲方赔偿其违约给乙方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

11.2 甲方无故拖延收货或拖延验收的,乙方全部损失均由甲方承担,并且每逾期一日,甲方应向乙方支付未收货或验收货物金额的万分之五的违约金。

11.3 本合同任何一方违约,若违约金未能弥补守约方损失的,违约方还应当承担守约方的全部经济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直接经济损失、诉讼费或仲裁费、公证费、律师费等)。

第十二条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12.1 本合同履行期间,经协商一致,甲乙双方可以变更本合同的相关条款。

12.2 出现以下情形,甲乙双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2.2.1双方协商一致;

12.2.2法律规定或者本合同约定的其他可以解除合同的情形。

第十三条通知与送达

13.1 任何一方向其他方发出的全部通知、要求以及各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协议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可采用当面送交、邮件、传真等书面方式发出。

13.2 双方通知地址如下:

甲方:【     

联系人:【  

电话:【   

联系地址:【      

乙方:【】

联系人:【】

电话:【】

联系地址:【】

13.3 上述通知地址的适用范围包括各方发生纠纷进入诉讼、仲裁程序时法律文书及其他相关文件的送达。

13.4 任何一方变更通知地址,应当自变更之日起3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关责任。

13.5 因一方提供的通知地址不准确、通知地址变更后未依据程序及时告知对方、被送达方拒绝签收等原因导致通知、文书等无法实际接收的,邮寄送达的,以文书被退回之日视为送达之日;直接送达的,送达人当场在送达回执上记明情况之日为送达之日;电子邮件或传真方式送达的,以邮件、传真发出之日作为送达之日。

13.6 按照本条约定地址发出的文件,被送达方未反馈是否收悉且按照第13.5款的约定无法判断是否送达的,自文件发出之日第5日视为送达之日。

第十四条 保证与承诺

14.1双方就本合同(特别是双方需要承担责任的条款)了解并知晓,并就相关条款的概念、内容、法律后果进行了充分沟通,双方对本合同所有条款内容的理解不存在任何异议。

14.2双方均保证本合同项下所有资金往来全部由本合同所述账户结算,不得支付给个人或者业务人员,否则产生的责任自负。

14.3双方保证将依据诚信、务实和负责的原则,尽双方的最大努力,密切配合,通力协作,促使本合同的顺利履行。签署及履行本合同并不违反双方各自与第三方签订的任何合同。

14.4双方保证为依据中国法律成立并合法存续的企业,已获得了签署本合同的充分授权,有充分的权利和能力签署本合同及履行本合同项下的所有义务。

14.5合同标题仅供参考,不得以任何方式影响本合同的诠释或解释;本合同中以日表述的时间期限均指公历日,币种未做特殊说明为人民币。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和争议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14.6本合同签署之前双方之间的任何往来文件、声明、承诺、会议纪要、备忘录、意向书、协议或其他文件,如与本合同及其附件有冲突的,以本合同及其附件的规定为准。

第十五条争议解决

15.1 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依法向【乙方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15.2 因处理争议而产生的诉讼费或仲裁费、公告费、律师代理费、差旅费等全部费用,由违约方承担。第十六条其他约定

16.1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或签订书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补充协议与本合同不一致的以补充协议为准。任何有关本合同补充、变更、解除、终止的文书,只有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并加盖公司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方具有效力。即一方工作人员的口头承诺必须经双方书面签章确认后方才有效,未经双方书面签章确认的,对双方不发生约束力。

16.2 下列合同附件是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附件1:《廉政合同》。

16.2.1如本合同所涉交易系通过招标投标方式确定,则:以下文件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16.2.1.1本合同文本;

16.2.1.2  本合同附件(页);

16.2.1.3  中标通知书;

16.2.1.4  招标文件;

16.2.1.5  投标文件;

16.2.1.6  其他有关文件。

上述文件互为补充和解释,如有不清或互相矛盾之处,以上面所列顺序在前者为准,如未约定合同签订过程中及签订后形成的相关合同附件效力前后顺序的,则以形成时间在后者为准。

16.2.2如本合同所涉交易未经招投标的,则:以下文件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16.2.2.1  本合同文本;

16.2.2.2  本合同附件(页);

16.2.2.3  报价单;

16.2.2.4  询价文件;

16.2.2.5  双方前期谈判形成的相关文件。

上述文件互为补充和解释,如有不清或互相矛盾之处,以上面所列顺序在前者为准,如未约定合同签订过程中及签订后形成的相关合同附件效力前后顺序的,则以形成时间在后者为准。

第十七条本合同的生效及份数

17.1本合同一式份,甲方持份,乙方持贰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7.2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各自合同专用章或公章之日起生效。如双方以传真件形式签署,传真件与原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以下无正文,为本合同签署页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年月                                   年月    
附件一:

《廉政合同》

1.甲乙双方应当自觉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党风廉政建设等各项规定,严格杜绝违法违规行为的发生。在合同的订立、履行过程中廉洁自律,严格执行双方签订的合同文件。

2.甲乙双方的业务活动除法律认定的商业秘密和合同另有约定外,必须坚持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严禁损害国家、集体和对方的利益,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及公司有关规章制度。

3.双方保证决不为获得交易机会或为达到交易目的而向对方的任何人员、关联方及其特定关系人进行任何贿赂以及提供、给付各种不正当利益或达成不正当利益的分成以及进行其他不正当行为。

4.双方保证决不向对方的任何人员、关联方及其特定关系人索要或接受任何贿赂和各种不正当利益或达成不正当利益的分成,或者要求对方的任何人员、关联方及其特定关系人进行其他不正当行为。

5.双方必须加强对本方工作人员的监督管理。

6.一方发现对方人员在合同执行中有违反廉政规定和本协议约定的行为时,有及时提醒和督促对方纠正的权利和义务,有权向对方主管部门或纪检监察部门举报。

7.甲乙双方有权对合同执行中保持廉洁的情况实行监督,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双方履行本协议的情况。

8.双方的监督举报渠道如下:

甲方:

举报电话:【  

举报电子信箱:【/】

乙方:

举报电话:【】

举报电子信箱:【】

9.【甲方】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条款规定的,【乙方】有权向【甲方】监督渠道或外部监督渠道进行投诉或举报,【甲方】应当按规定处理并向【乙方】反馈处理情况。

10.双方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受理举报、投诉,监督、查处经济活动中的违规违纪违法行为。如发现有违反约定的行为,将严格追究违规违纪违法人员的责任,并给予相应处理;涉嫌违法犯罪的将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11.一方违反上述任何一条廉洁、诚信承诺,给另一方造成损失的,受损失方有权从另一方保证金或其他合同款项中扣除。

12.一方违反上述任何一条廉洁、诚信承诺,给另一方工作人员造成名誉或精神伤害的,可采取民事诉讼、刑事诉讼等方式追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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